我在李七庄租了一处房子,好几年了。后来搬了家,一直没退掉,是因为漫山遍野的书。那间房子就是《流行都市》的录制基地,传说中进屋子无法插足的地方。
新家有一间书房,三面墙都是书,本是为李七庄的藏书预留的。只可惜,这两年来,我背着大包拼命往回搬废纸,新家的书架眼看着又满了。
这几天,李七庄的房主来电,说10日前我必须得搬走,人家老爷子用房子。我晕,那漫山遍野的书,搬起来可真是毫无希望的希望工程啊。即便搬了过来,也只能让他们先住我家并不大的地下室了。
真不能再这么买书了,书多了也是灾难,书读多了,人容易犯傻。是吧?呵呵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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