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 2007-08-27 11:50
刚起来,迷迷糊糊的,看到了王老板的两则关于捅马蜂窝问题的帖子。我一直欣赏王老板的文字,后来知道他才24岁,有点小惊讶,就更欣赏他了。当然,还没老罗那么欣赏。因为,我个人不大喜欢王老板老是使用“康德说”或“莎乐美带里尔克去俄罗斯如何如何之类的”(比喻而已),名人名言或名人轶事不是不能用,至少对我来说,这东西慎用,偶尔用的恰到好处即可,多了有点吊书袋。不过,实话说,瑕不掩玉,王老板偶尔露峥嵘,不时能让我思维有启发。
这次的同性恋讨论,很多评论(不包含问候我亲人的)确实缺乏技术含量。但王老板的这两贴在讲道理,而且讲的很清楚,可能有些地方对我的说法有误解,或许是因为我的表述不够清晰,想到哪里写到哪里,而且也没写完,比如关于同性恋等性行为与人性之间的关系的,道德伦理(或王老板所说的普世价值)的,都还没展开说。也有些地方,王老板的文字让我尝试换个方式看问题,不过,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。我会试着接下来逐一尽我的能力说清楚。
事实上,我们讨论问题不是“你一点要认同我的观点,你怎么那么傻逼呢,我的道理多正确啊,你怎么能不认同呢”,我认为讨论问题不怕傻逼,人对世界的认识都在修正过程中,讨论的意义就在于让我们不断修正自己对世界的认识。真理越辩越明,而不是真理越辩越牛。
无论如何,谢谢王老板把这个讨论引向了比较有趣的方向。祝他早日从国外学成归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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